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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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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发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凯发,制定本法凯发。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凯发,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