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号)
内容提示:主目交质监发 (2011) 217 号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凯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为加强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控有效性,经研究,决定在施工阶段实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目交质监发 (2011) 217 号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凯发、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为加强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控有效性,经研究凯发,决定在施工阶段实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2011年9月1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建设项目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湘交质安[2011]3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