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凯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近期切实加强重点场所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4
  |  
阅读量:
字号:
A+ A- A

  凯发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重点工作部署,深刻汲取黑龙江省“7·23”齐齐哈尔体育馆坍塌事故、“11·6”佳木斯市体育馆坍塌事故的教训,根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重点场所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监管凯发,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六类重点场所”(包括体育场馆、学校幼儿园、文旅医疗设施、商场综合体、大中型厂房库房和中大型会议室等人员聚集的大跨度房屋建筑)开展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

  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承租人、借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承担相应的房屋安全责任凯发凯发。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有代管人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无代管人的,房屋实际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下同)应履行房屋安全责任人第一责任,主动组织原施工、设计等单位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要求对上述“六类重点场所”开展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加强房屋建筑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对上述“六类重点场所”开展安全自查,在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下开展针对性自查。自查发现存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管控措施落实整改;需要疏散人员的,迅速组织撤离。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要依托住建领域网格化监管体系,主动协调属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的安全员、网格员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加强对“六类重点场所”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的抽查。根据《东莞市房屋建筑隐患检查表》(附件1)重点抽查以下内容:一是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情况,主要排查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情况,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保温层、装饰线条、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等。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要根据房屋安全责任人自查、部门抽查情况,建立《镇街(园区)重点场所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台账》(附件2),掌握辖区内房屋结构安全底数并动态更新,每季度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对房屋建筑初判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立即采取管控、工程整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初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严格落实停产停业排查、封闭管控、暂停使用等措施;如需继续使用的,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立即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安全鉴定,按照加固方案组织开展加固整治,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加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严格落实按图施工。发现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不定期对镇街(园区)重点场所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发现存在重点场所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实施全市通报、约谈提醒、挂牌督办等措施。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所应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将《镇街(园区)重点场所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台账》及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送至属地教育、卫健、工信、公安、文广旅体、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重点场所房屋建筑的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相关措施立即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要强化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在加强事故警示、普及安全常识、选树先进典型等方面持续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安全生产宣传作品,提高房屋安全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履行房屋维修养护义务,严防出现影响和破坏房屋安全的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公共媒体等的监督作用,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和管理服务单位,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时劝阻不当使用行为,保障建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