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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即日起!芒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
发布时间: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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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发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的通知

  为防范化解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凯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凯发,现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在全市建成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在建(含停工)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含各施工企业承接的私人建房项目)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

  二、各建设单位(业主)和施工单位要立即对在建(含停工)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如存在使用竹(木)脚手架,必须于2024年1月26日前改正完毕。逾期未改正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七款:“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凯发,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