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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市政、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
发布时间:202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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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发1、施工现场安装封闭围挡。断交施工的围挡高1.8-2.2米;不断交施工的围挡高1.0-1.2米。围挡规格颜色统一、与地面结合紧密,禁止渣土外溢和污染工地周边道路。

  3、工程运输车辆应苫盖严密、不撒漏。卸料过程中,应采取苫盖遮蔽等降尘措施,避免材料落地产生扬尘。

  4、施工作业区域及工程围挡外周边道路应保持整洁,并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避免扬尘。

  6开槽、回填及道路修复施工中应采取降尘措施,做到不扬尘。在路基养护(灰土、二灰碎)养护阶段,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苫盖,并采取洒水措施,做到不扬尘。

  1、物料存放不扬尘。施工现场临时存放的物料要确保道路通行安全,对易出现扬尘的散装物料采取必要的围挡或苫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2、施工作业不扬尘。掘路施工现场要进行封闭围挡施工,工程渣土无外溢。严禁施工作业机械、车辆、物料出现扬尘污染现象。施工现场易扬尘物料,须采取苫盖措施。

  3、风大扬尘不施工。凡因掘路施工造成扬尘污染,或四级风以上可能出现扬尘污染现象时,应及时停止掘路施工,避免出现扬尘污染。

  4、货物运输不扬尘。进出施工区运送工程垃圾、工程渣土等运输车辆要采取苫盖或密闭装运方式,防止扬尘出现。施工区出入口要有车轮冲洗设备,严禁车轮带泥污染路面。

  1、临城镇、村及易扬尘污染路段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封闭,围挡高度1.8~2.2m,施工机械、材料不能外露。

  2、施工现场临时便道应进行硬化处理,每天进行洒水(夏季不少于4次;其他季节不少于2次)以减少道路扬尘,同时要随时修复因施工损坏的路面,确保无浮土。

  1、拌合站地点应远离居民区、学校和农作物种植区,场区周边应设围墙和大门,场区应按功能分设生产区、办公生活区。工程完工后所占场地应恢复原貌。

  2、建立文明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应按区域实行挂牌制,明确管理负责人,场区内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清扫,每天至少清扫两次,洒水三次,宜上午8:00至9:00,下午2:00至3:00各洒水清扫一次,并根据生产和外界环境风力等级情况适当增加洒水清扫次数,确保无扬尘无杂物,做到场内清洁整齐,场容文明。

  3、场区内混凝土罐车、装载机、车泵等大型机械车辆需要或可能到达的区域,如拌合场、骨料堆场、设备停放等,以及场内通行道和地面应一律硬化,避免扬尘和雨后泥泞。

  4、场区外大门口延伸5米范围内需负责清扫洒水,每天至少两次,宜上午8:00至9:00,下午2:00至3:00各洒水清扫一次,并根据生产和外界环境风力等级情况适当增加洒水清扫次数,保证粉尘不上扬凯发,降低对大气造成的粉尘污染。

  5、砂石料按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做到整齐有序;砂石料场应分区,三面砌墙封闭;料场前场地及时进行洒水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并根据生产和外界环境风力等级情况适当增加洒水清扫次数,保证粉尘不上扬,降低对大气造成的粉尘污染。

  6、砂石料仓(上料口)三面封闭,减少铲车上料时产生的粉尘污染。宜使用密闭罐装水泥。使用袋装水泥时,应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凯发,定时进行清扫,确保地面无积灰。

  1、清理场地的淤泥、土、垃圾等应分类堆放,统一处理。清表土应集中堆放并加以覆盖或洒水以防扬尘,如能利用应集中存放,用于绿化。

  3、土方开挖时应保持扬尘高度不超过0.5m;施工时应保证施工道路上车辆驾驶人员200m内视野清晰;Ⅳ级风以上停止土方作业凯发。

  4、旧路面、构筑物拆除时,按拆除施工所涉及的环境控制措施施工,预防或减少扬尘、遗洒、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7、开挖排水及管沟时,施工现场临时堆放土方,应采用定期淋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扬尘。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3、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